證監會:券商應規范開立綜合賬戶 加強異常交易監測
新華財經上海6月20日電 記者從券商處獲悉,近日,證監會在最新下發的機構監管情況通報(2023年第5期)中提出,為加強涉詐風險管控,各證券公司應當規范開立綜合賬戶,不斷提升客戶異常行為、異常交易的識別能力。后續,證監會將開展現場檢查,對違法違規公司及人員依法從嚴處理。
普通賬戶不滿三個月不得開立綜合賬戶
(資料圖)
證監會要求券商,一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各證券公司應當嚴格落實《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要求,在賬戶開立環節落實賬戶實名制要求,特別是關注利用互聯網渠道在不同地市營業網點異地開戶、批量開戶、代理開戶等異常行為,采取有效措施核實賬戶實際控制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證券賬戶進行涉詐洗錢活動。
二是規范開立綜合賬戶。綜合賬戶試點公司應當持續完善綜合賬戶開立環節的風險管控措施。投資者申請開立綜合賬戶時,應當綜合考慮其普通賬戶開戶時長、資金規模、交易記錄、誠信信息和以往合規情況等因素,審慎、規范為投資者開立綜合賬戶。投資者普通賬戶開戶不滿三個月的,原則上不得為其開立綜合賬戶,已經開立的,應當及時回訪并重點加強交易監測。
三是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各試點證券公司應當針對綜合賬戶資金異常劃轉建立可疑交易監測指標,對非交易目的大額轉賬、快進快出特征明顯、集中轉入分散轉出或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多個賬戶交易委托存在交叉或雷同、境外交易指令等異常交易行為加強監測,及時進行甄別分析,確認為可疑交易的依法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四是履行監管報告義務。各證券公司應當依法履行反欺詐、反洗錢主體責任,持續完善相關風險防控機制。公安和人民銀行等單位向證券公司通報違法違規線索、要求配合調查時,證券公司應當依法積極配合,并及時向所在地證監局報告。
下一階段,證監會將對證券公司落實《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和規范開展綜合賬戶試點的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對違法違規公司及責任人員依法從嚴處理。
綜合賬戶試點總體運行平穩
為優化證券公司賬戶管理功能,提升客戶體驗,滿足多元化需求,證監會前期開展了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試點以來,總體運行平穩,行業機構和投資者反應良好。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證券公司的客戶賬戶越來越多,同一人名下賬戶之間彼此割裂,缺乏有效的整合和關聯,導致客戶無法看到資產全景視圖,也不能對賬戶進行分類管理。賬戶管理功能優化就是要解決上述問題。
2021年4月2日,證券業協會啟動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評估工作,并對申請試點的券商風控和技術能力,提出分類評價A類AA級、信息技術投入行業前20等五方面要求。
同年12月,證監會發布消息稱,按照“分批試點、逐步放開”的思路,支持部分綜合實力較強、合規風控機制完善、信息系統準備充分的公司申請試點。中信證券、國泰君安、銀河證券、中金財富、國信證券、安信證券、招商證券、中信建投、申萬宏源、華泰證券等10家成為首批開展試點的證券公司。
2022年11月,廣發證券和興業證券均發布公告,已獲得開展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業務資格。至此,目前行業已有12家券商獲批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資格。
編輯:林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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